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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正式启动《南阳理工学院章程》修订工作

2021-06-04   浏览:

近日,经学校第1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印发了《关于开展<南阳理工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南理工字〔2021〕86号)文件,标志着南阳理工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我校章程自2015年10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并实施以来,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近年来,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等发生了新的变化。此次我校章程修订工作,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及核准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20〕447 号)以及《南阳理工学院章程》有关章程修订的规定而修订完善的。

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更好地发挥学校职能,坚持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发扬民主,充分论证调研,广泛征求建议,持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理工大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学校对做好本次章程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修订章程,是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完善大学制度,依法治校,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章程修订,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订章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参与、积极献计献策章程修订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科学修订。要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参加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真正把国家的最新政策、学校的办学实际、师生的强烈期盼结合起来,将章程修改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良好契机,确保章程修订的规范、科学。

据悉,学校目前正在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广泛征集具体修订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章程,形成章程修订案(教代会审议稿);经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核准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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