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南阳理工学院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5〕63号)和《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变更学校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部分主持人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6〕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的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鉴定结项项目以《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变更学校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部分主持人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6〕5号)确定的项目为准,所有项目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一)治理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转型、地方发展服务、实践平台建设等项目。
(二)2016年7月参加鉴定而未通过者,须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结项。
二、鉴定结项的条件
(一)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实施方案,完成研究目标,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趋势,体现国家、河南省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重视改革创新,理论结合实际,有实质性研究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评价。
(三)项目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鉴定结项的方法
(一)学校成立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
(二)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采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重在审查项目纸质材料(不用PPT汇报)。
3.专家组通过审议材料、现场评议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
四、鉴定时间
定于9月底组织鉴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南阳理工学院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式一份。其中:调研类项目同时提交调研报告,规划类型项目同时提交规划文本,制度建设类项目同时提交制度汇编文本,标准研究类项目同时提交标准的指标体系文本和工作实施方案。子项目的研究报告作为基本项目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将其主要内容纳入基本项目研究报告之中,不单独提交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除其他证明材料外,均需同时提交和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报送要求
1.项目鉴定结项书、项目研究报告、其他材料分别装订。
2.各项目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3.请相关单位于9月23日18:00前将本单位所承担的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申请鉴定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8房间),电子文档以“XXXX(单位名称)转型发展专项研究项目鉴定材料”命名,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nyistfgc@126.com。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7月通过鉴定修改的项目,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后,请于9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发展规划处。
转型发展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组、项目具体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联 系 人:李老师:60359392
电子信箱:nyistfgc@126.com
附件:1. 南阳理工学院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2. 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3. 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变更学校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部分主持人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6〕5号)
4. 南阳理工学院转型发展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变更事项审核表
发展规划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