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南理工字〔2016〕28号)已经学校研究,同意印发实施,请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主编单位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对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划依据
(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四)《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二、内容要求
《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其他规划编制的依据;“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是《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任务分解。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要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既定战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证学校发展目标、改革任务连贯一致;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坚持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力争实现新突破。
三、体例要求
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的编制体例参考《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南理工发〔2015〕9号)的附件3(南阳理工学院“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参考体例),各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主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的正文一般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请按照规定的排版格式(见附件)进行排版。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为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完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教学院(部)发展规划三级规划体系,2016年3月,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组对14个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进行了评审论证。请各主编单位充分征求参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送交责任校领导审阅,并于5月2日10:00点前提交1份纸质规划文本,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8房间),电子文稿同时发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
(二)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关系到学校未来五年的事业发展大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切实发挥规划的应有作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0359392
电子信箱:nyistfgc@126.com
附件: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排版格式
附件:发展规划处关于提交“十三五”专项规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