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对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实施方案》是我省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得准、落得稳、落得好。
二、加强学习宣传,注重实施效果
各单位要通过专门会议等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精神要义和政策内涵;抓好培训辅导,要尽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要实现教师全覆盖,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要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任务,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聚焦堵点难点,特别是对照禁止事项负面清单(见附件2),全面清理现行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奖惩等文件,凡是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规定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学习研讨活动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并将学习研讨情况及贯彻落实成效、亮点(含会议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nyistfgc@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 张老师
电话:60359391; 60359392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