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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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示范校2024年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和2025年重点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9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的重大部署,持续以示范校建设引领应用型本科转型,按照总体谋划、统筹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思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563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示范校2024年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和2025年建设重点实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总结

各示范校项目承担单位对一年来示范校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撰写示范校项目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各示范校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2024年度重点实施项目的绩效管理和自查工作,加快已下达专项资金支付进度。

1.2024年示范校建设工作总结(突出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做到有数据、有案例);

2.2024年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智慧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学院建设,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数字文旅文创产业学院建设,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负责;新能源电池和材料产业学院建设,数理学院负责;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建设,智能制造学院负责。

二、科学谋划2025年重点实施项目

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21〕344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5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1373”战略布局,积极申报2025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

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2024年示范校建设工作总结(突出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做到有数据、有案例);

2.2024年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详见附件1);

3.2025年学校申报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文件(相关内容的概述即可)及2025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重点实施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 3、4)。

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一)正文一律采用Word文档编辑。

(二)字体要求

1.题目:方正小标宋简体四号。

2.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楷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

3.图表:文字为仿宋、五号字体;标题为黑体、五号字体;表头栏加粗。

(三)行间距:单倍行距。

(四)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18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8室),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istfgc@126.com。


联 系 人:徐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5019578

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9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563号)

      2.附件word版1-4(共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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