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十五五”专项规划院部规划的通知

2026-09-29   浏览:次

各专项规划、院部规划负责人:

9月24日,学校召开“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教育部专家到会指导。三位专家围绕学校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院部规划编制,提出了前瞻性、专业性、针对性、科学性的意见建议。张爱红书记、郝好山校长就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各院部、学科研究院要认真吸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各项规划。为深入贯彻校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规划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

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各院部、学科研究院要以此次专家咨询论证会为新起点,以三位专家的意见建议为指导,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为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推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规划修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各类规划

要全面梳理、逐条研究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专家提出的学校总体规划修改方向,对本专项规划、院部规划进行系统修改完善。修改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深入思考部门发展,科学谋划调整方向

学校总体规划已明确修改方向,各专项规划、院部规划要与学校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协调一致。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五五”教育规划,准确把握国家和上级教育发展战略部署,立足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深入研究本单位“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定位、重点任务和调整方向,找准规划编制与部门实际工作的结合点,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四、工作要求

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各院部、学科研究院于10月16日前完成规划文本修改完善并报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将纸质规划文本及规划工作小组名单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8房间),电子文稿同步发送至nyistfgc@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5019578


附件1 “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表

附件2 “十五五”规划工作小组名单



发展规划处

  2026年9月28日

版权所有:南阳理工学院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473004 电话:0377-60359398